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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1862cc2024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14 09:34:57 | 点击:

为做好学院专业分流工作,根据金沙集团1862cc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金沙集团1862cc2024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本年度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兵、刘丽炜

副组长:文侨、龙晓丽

组员:雷蕾、蔡厚智、胡睿、田勇、王任衡、张跃强、徐秀茹、李晓宇

秘书:梁云凤

二、本次参与专业分流的对象为2023级金沙集团1862cc按电子信息大类(省外按专业省内按大类)录取,且在大类内进行培养的全日制本科生。当学期未有任何学籍异动在我院电子信息大类专业下进行培养的在校生,必须在本学期内参与分流,否则将会影响后续的学业修读及转专业申请。

三、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学生自主申请、志愿优先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学校规定程序进行。

四、本次参与专业分流的专业名单,依据我院2023级本科招生计划表中的备案专业生成(含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两个专业),不含各专业下设的专业方向。

五、各专业预计接收学生数(按招生人数比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146人、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84人。每名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填报2个不同的专业志愿。

六、分流方式

学生自主申请原则,学生志愿只能填报大类下的两个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此次专业分流按照优先分流、第一批分流的方式进行(各环节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结果):

1.优先分流

大类下高考时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专业分流申请阶段,如果该生第一志愿填报高考录取的专业,则直接分流进入该专业。

2.第一批分流

a.按照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分专业按绩点从高至低排序;

b.各专业分别按照本专业剩余指标名额,从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的学生队列中按绩点从高至低顺序择优录取(某专业剩余指标名额=教务部确定的该专业的实际接收人数-优先分流至该专业人数);

七、学院提交分专业名单至学校教务部,教务部在系统内完成学生学籍变更手续,学籍变更后,下一学期学生按照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八、学生经专业分流确定专业后,不得随意变更专业,若再申请专业调整,按照《金沙集团1862cc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九、经学校批准专业分流的学生,预选下学期课程按分流后的专业要求进行,学费按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十、如有专业分流的相关疑问,可联系相关学院教务室梁老师电话:26534547, QQ:381809668

本细则由金沙集团1862cc负责解释。

金沙集团1862cc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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